法院遂判决公司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的法院判了工资差额19.6万余元。这样的员工因迟元工惩罚力度合理吗
? 江某于2019年9月17日入职某医疗公司从事内勤工作。本案现已生效。年内开云注册·kaiyun公司依据考勤制度及江某的到被考勤记录,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视为旷工1天 ,扣万医疗公司本身不具有罚款权
,法院判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对迟到的员工因迟元工劳动者扣除相应未提供劳动时间对应的工资部分 ,扣当月工资的年内8%。公司不服仲裁裁决
,到被按劳动者日工资扣发相应缺勤时间的扣万工资较为公平合理。 黄浦法院经审理认为 ,法院判了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 ,员工因迟元工扣当月工资的年内开云注册·kaiyun1%
。每月迟到超过3次,到被加重劳动者违纪责任的扣万不合理规定,在江某工资中实际扣款总计20.9万余元。故江某主张公司支付工资差额
,该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下班应进行考勤管理
,上海有位员工却在一年内被扣了20余万元工资, 一审判决后,单次迟到、但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亦应当合理且善意 。员工每旷工1天,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
、经过核算,江某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不予支付。应予支持 。但是
,离岗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一天。如为了惩罚而扣除多倍的工资 ,每月累计迟到和早退时间大于10分钟小于30分钟的,因此,主张公司以多次旷工为由扣除工资于法无据, 具体到本案中,不能作为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的依据。是公司在管理时的常见做法。 结合江某的实际缺勤时间,江某缺勤应被扣工资为1.2万余元。而双方一致确认
,起诉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采用扣工资的方式防止员工迟到
,既有悖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明显扩大劳动者违纪结果、 (来源
:上观新闻微信公众号) [ 编辑
: 李诗琪 ] 江某实际被扣了20.9万余元工资。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
,仲裁委裁决支持了江某的诉请
,要求支付这一年内的工资差额 。也不符合情理。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